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 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广东省教育工委组织开展全省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 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 现就组织申报全省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单位 的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推进党建工作和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不断强化典型培育选树和重点建设,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高等教育 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任务
省委教育工委面向全省培育创建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两年(2023 年1月至2024年12月)。入选的校、院(系)党组织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指南》)规定,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布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
二、申报条件
校、院(系)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教师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学生党支部或师生联合党支部应至少成立1年并在2年建设周期内保持稳定。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党组织,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及方法步骤,综合评估工作基础,统筹确定建设任务,精心谋划预期成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培育创建“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党委,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六个过硬”,所属院(系)党组织要普遍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党委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建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模范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取得优异成绩。
2.近 5 年来,学校党委曾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表彰, 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 “好”或相应等次;学校多名师生获评市厅级以上优秀党员 或先进典型;已开展校内党建“双创”培育工程,培育了一 批党建“双创”项目,获得省级(含)以上在建或已验收结 项的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各 1 个以上;切实履行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整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3.近 3 年来,学校党委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过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等问题;学校各级党组织在已开展的新时代高校党建 “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4.有条件在建设期内达到《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高校党委)》(见附件 1)所列要求。
(二)培育创建“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院(系)党组织,要按照《实施意 见》规定,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 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系)党组织不断加强党的政治 建设,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优化院(系)运行机制,模 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 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质量,促进院(系)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 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员、辅导员等党建和思想政 治工作骨干按规定配齐配强。
2.近3年来,院(系)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院(系)多名师生获评 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院(系)承担校 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 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 效突出;党建品牌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是校级党建培育创建 单位,且至少有1个省级(含)以上在建或已验收结项的样板支部。
3.近3年来,院(系)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 事件。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 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院(系)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所在学校的各级党组织在已开展的新 时代高校党建“双创”验收工作中未出现“验收不予通过”情况。
4.有条件在建设期内达到《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 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见附件2)所列要求。
(三)培育创建“全省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参加培育创建的高校基层党支部,要按照《实施意见》 规定,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3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近3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有条件在建设期达到《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见附件3)所列要求。
三、组织实施
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评估考核、验收巩固四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2022年9月—2022年12月)
学校申报工作统一由学校党委按要求推荐至省委教育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开展专家遴选工作,正式创建单位名单由省委教育工委最终审核确定。有关工作步骤如下:
1.组织发动
学校党委专题研究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 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积极申报。参与申报的各级党组织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照《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 2 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 编制经费预算,按类别分别填写《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见附件4)。
相关要求:以二级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将本单位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申报书统一压缩打包(命名为:xx 学校 党委/党总支 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材料),于9月14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报送至党委邮箱。
2.组织遴选
学校党委将于9月15日召开省级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校内遴选会,严格按照条件和比例择优遴选拟推荐申报单位。
相关要求:以二级党委、党总支为单位,通知申报单位 提前准备8分钟申报汇报ppt(内容包含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特色做法),于9月14日前发送至党委邮箱。
3.统筹上报
遴选会结束后,拟推荐单位按照学校党委指导意见完善修改申报书(见附件4),填写《各类项目申报党组织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并准备支撑材料。
相关要求:以二级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申报书、一览表、佐证材料等电子版)统一汇总(命名为:xx 学校 党委/党总支 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 工作申报材料),于9月23日前报送至党委邮箱,学校党委审核把关、汇总加盖党委公章,统一上报至省委教育工委。
4.省委教育工委遴选确定
按照“标准引领、专家评议、实地考察、组织统筹”的原则,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全省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省委教育工委将分类给予各培育创建单位一定的经费支持,相关经费应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二)创建达标(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建设期内,创建“党建标杆院系”,要着重围绕强化政治功能、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党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高质量的党建工作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方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 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中期评估(2023年12月)
省委教育工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对建设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合格的,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予以支持。有关建设成果在全省高校宣传展示,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高校党建教材编写、典型案例结集出版、现场会议展示等工作,面向全省高校推广应用。
(四)巩固验收(2024年1月—2024年12月)
各建设单位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 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各建设单位应于2024年12月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相关成果原则上不能少于“四个一”:即,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 1 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高质高效运作1个新媒体平台,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省委教育工委将适时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组织专家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 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 合评定。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验收未通 过的单位予以撤项,追责问责。
四、工作安排
1.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第四批全省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
2.学校党委将结合实际,为建设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条件、资源等支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建设单位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 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 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高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联系人:梁照坤,高秀婷,0769-86211805 邮箱:gdkjxydb@163.com
附件:1.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高校党委)
2.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系>党组织)
3.第四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中共广东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