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校属相关部门:
为深入推动落实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思政课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长(系主任)及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上第一堂思政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春季学期“思政第一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课内容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决议》进行宣讲辅导。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刻认识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的初心使命和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和历史经验,深刻认识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重要要求,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不断坚定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决心,努力成长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授课人员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党总支书记、院长(或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科学、合理、有序落实“思政第一课”工作,保证上课安全、见效。
(二)党委办公室做好“思政第一课”统筹协调工作,教务处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做好课程安排,马克思主义学院制作参考课件并分发给各授课人员。
(三)各授课人员要对授课相关事项及讲稿亲自审定、亲自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四)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单位自行召开“思政第一课”备课会,各授课人员在3月26日前完成“思政第一课”授课任务。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3月27日前将以下以下材料打包发送到党委办公室:
1.“思政第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
2.“思政第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纸质版(经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扫描或拍照的电子照片。纸质版由各实施单位留存;
3.授课人讲稿(或课件)电子版;
学校“思政第一课”实施情况统计表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计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戴礼祥
学校党委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